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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什么是革命的社会主义
在1850年写成的《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》这篇文章中,马克思在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、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、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、空想的社会主义等各种社会主义流派以后,把自己的社会主义理论叫做“革命的社会主义”,并指出当时的无产阶级已经愈益团结在革命的社会主义周围。他说:“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,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,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,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,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,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。”
马克思、恩格斯1850年6月25日《致〈新德意志报〉编辑的声明》一文中,在回答该报对马克思这段话的指责时,又引证了这段话并在“这种社会主义”的后面加了一个括号,括号内是“即共产主义”五个字。
显然,马克思把“革命的社会主义”视为共产主义同一语,是完成共产主义革命的过渡阶段。革命的社会主义,不是一种具有典范形式的社会形态,而是一种不断改变的共产主义运动。那么,马克思为什么有这样的改变呢?
恩格斯《<共产党宣言>1888年英文版序言》特别指出:
1848年巴黎六月起义这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第一次大搏斗的失败,又把欧洲工人阶级的社会的和政治的要求暂时推到后面去了。从那时起,争夺统治权的斗争,又像二月革命以前那样只是在有产阶级的各个集团之间进行了;工人阶级被迫局限于争取一些政治上的活动自由,并采取中等阶级激进派极左翼的立场。凡是继续显露出生机的独立的无产阶级运动,都遭到无情的镇压。例如,普鲁士警察发觉了当时设在科隆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。一些成员被逮捕,并且在经过18个月监禁之后于1852年10月被交付法庭审判。这次有名的“科隆共产党人案件”从10月4日一直继续到11月12日;被捕者中有7人被判处3-6年的要塞监禁。宣判之后,同盟即由剩下的成员正式解散。至于《宣言》,似乎注定从此要被人遗忘了。
显然,将共产主义改称“革命的社会主义”,不是马克思的初衷,而是为避免反动派绞杀的策略,因为“凡是继续显露出生机的独立的无产阶级运动,都遭到无情的镇压”。